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

法治

男子“脑子发热”踩踏国旗 被判侮辱国旗罪获刑10个月

新闻来源:红星新闻      

更新时间:2021-01-18 09:50:35

责任编辑:周刚


  2020年国庆长假期间,在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出现令人震惊的一幕:当地男子吴某竟在街头扯下国旗进行踩踏,随后被警方抓获。今年1月13日,经当地法院审理,吴某因侮辱国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男子扯下国旗踩踏

  男子踩踏国旗被抓获:称心情不好头脑发热

  2020年国庆期间,一段视频在乐山当地网友的朋友圈传开。视频显示,2020年10月5日7时许,一名身穿蓝色牛仔外套的男子在路过夹江城区一家KTV时,突然跳起来将悬挂在路边的国旗扯了下来,并将国旗放在脚下踩踏,随后带着国旗扬长而去。

  男子扯下国旗踩踏

  视频传开后,众多网友纷纷谴责,夹江警方获悉后随即展开调查。经过10个小时的调查,民警抓获该男子。经查,该男子姓吴,25岁。据他交代,之所以踩踏国旗是因为心情不好,脑子发热才做出这样的举动。

  男子被警方抓获

  但是一句“脑子发热”并不能为他开脱,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事发后,吴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吴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认罚。

  男子认罪认罚:一审获刑10个月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消息,1月13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对吴某侮辱国旗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截图

  根据相关证据,公诉机关夹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犯侮辱国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法律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建议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在当天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表示不满,他认罪认罚,“但不认可这10个月,太重。”希望公诉机关可以重新给出量刑建议。

  经过法庭当庭教育,最终吴某表示愿意认可早前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一审认定,吴某踩踏国旗的行为构成了侮辱国旗罪,考虑相关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警方提醒: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庄严,不容侮辱,侮辱国旗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