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21-02-23 09:24:17
责任编辑:周刚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婚内长期争吵,感情不和。离婚后,男子继续和前妻同居使用家庭暴力将前妻砍伤成轻伤。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2月22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获悉,近日,古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砍伤前妻而触犯刑法的案件,被告人兰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据了解,被告人兰某某和被害人代某某原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四个孩子,因长期争吵,感情不和,两人于2015年10月离婚。
离婚后,男方仍旧和女方长期居住在一起。2020年7月5日8时许,被告人兰某某在古蔺县石宝镇代某某家,因琐事在客厅与被害人代某某(兰某某前妻)发生言语冲突、抓扯,抓扯至厨房门前时,兰某某捡起菜刀将代某某颈部、右肩和背部砍伤,兰某某随即送代某某到医院治疗。
经鉴定,代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兰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