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16 10:28:23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记者 赵娜娜 文/图)近日,丹棱县杨场镇黄庙村吴某、何某因滥伐林木触犯法律,双双被丹棱县森林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吴某、何某两人共同出资,分工负责,一人负责购买、组织采伐林木,另一人负责运输、销售木材,之后在杨场镇会灵村5组“刘家扁”、“周冲”等地购买了当地农户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分3次实施了采伐,采伐的木材运往眉山东坡区、乐山夹江等地变卖。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涉案林木树种为巨桉,采伐总株数为205株,林木蓄积量为38.799立方米。
吴某、何某以营利为目的,滥伐林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丹棱县森林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对他们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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