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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 丹棱正式实行阶梯价供水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1-03 10:22:37

责任编辑:陈敏


该县80%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费用将下降 

  眉山网讯(记者 林茂春)昨(2)日,记者从丹棱县发改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该县正式实行《丹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第一档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的,从原来的2.30元/立方米降为2.20元/立方米,该县有80%的城区居民家庭月用水量在此范围内。

  据了解,丹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共分为三档,各档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档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在第一档基础上上调20%,每户每月16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的,超出第一档部分用水价格为2.65元/立方米,约15%的家庭平均每月增加支出2元左右;第三档体现高品质生活用水需求,在第一档基础上上调50%,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的,超出第一档和第二档部分用水价格为3.30元/立方米,约5%左右的家庭月平均增加支出17元左右,力求基本需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非基本需求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水价格总体上反映供水成本,多用水多负担。这一形式对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资源合理节约利用将起到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只适用于“一户一表”用户,对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非居用户仍执行原来的水价标准,即2.30元/立方米。这对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用户来说也是一项福利。根据省上指导意见,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用户,水价应与第一档保持1:1.15—1.25差价。但考虑部分用户主要为公益公共服务类单位,按2.20元/立方米计价上调15%至25%影响较大,《方案》对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用户水价保持目前价格不变。

  此外,《方案》还将继续对低保家庭实行用水优惠,对低保人员每人每月3吨以内的用水量每立方米优惠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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