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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荣获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1-29 08:09:31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余达 特约通讯员 陶广汉)前不久,在人社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表彰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东坡区成为全省5个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之一,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据悉,东坡区拥有林业用地面积53万亩,早在2010年即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总计确权面积52.7万亩共18.8万宗,发放林权证17.01万本,发证率95%。并且从2014年起,进一步将集体林改纳入农村产权“多权同确”,推进主体改革“回头看”工作常态化,累计纠错林权证387本,面积3776亩,新颁发林权证83本,涉及面积466.6亩。


  山定权人定心促进林地流转。截至目前,该区林地流转面积已达到9万余亩,共培育林业企业182家,建立林业合作社24家,入社农户3400余户,带动农户2.4万余户,发展林业大户245户,经营林地面积5.1万余亩,其中家庭林场4家,经营林地面积1000余亩。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盘活了森林资源,实现了林地综合利用,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提高了林产业效益。


  据统计,2016年,该区实现林业产值32.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955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30.5%和105.8%。该区林权制度改革凸现出显著成效,获得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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