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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违反者罚500元到2000元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4-19 10:43:23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见习记者 王琴)眼下又是收割油菜和小麦的季节,严防焚烧秸秆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近日,东坡区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通告》,对违反者单位和个人将处以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告》显示,在东坡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大小春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禁止将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倾倒江河沟渠中。

  《通告》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的秸秆禁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在大小春农作物收获季节,环保、公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环保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或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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