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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柳圣乡创新农村低保评议方法向“胡乱保”说不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7-19 11:08:56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记者 刘娟 实习生 陈柯辛

  近段时间,在完成农村低保全面清理重新评议工作后,东坡区柳圣乡楠桥村1组组长旷仕发感到无比轻松与自豪。“这次评议,严格按照乡党委研究的科学方法来进行,让群众心服口服,也让我们在面对群众质疑低保问题时,可以说硬话了。”旷仕发说,“全组原有12个低保对象,现在只有3个了。吃低保的人少了,组里的风气却好了起来。”旷仕发感叹,这次低保评议,彻底啃下了“人情保”“错保”“漏保”等“胡乱保”的“硬骨头”。

  调查研究出方法

  一把尺子量到底

  柳圣乡党委书记伍波说,因为诸多因素,2014年,柳圣乡的低保人数达125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8.6%,比例是全区所有乡镇中最高的。群众对此信访反映不断。

  如何解决问题?该乡曾采取办法:按照各村人数确定最高上限指标,完全交由群众一户一票投票评议。结果依然评出了1245名低保人员,且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大姓人家易于评上,孤姓往往无法评上;邻里关系好的容易评上,关系差的无法评上等。‘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依然存在。”伍波说。

  为让低保评议更科学、更公正,该乡党委通过一年多的调查、思考、座谈、反复讨论,今年确定了符合该乡实际的评议原则和评议程序,真正解决了谁来评、怎样评、更公平的问题。

  按照新的评议原则,该乡把“家庭是否困难”“家庭是否真穷”作为唯一标准;不考虑年龄因素,以整个家庭户为对象,全面考虑家庭经济条件,包括所有子女及其配偶,同时适当考虑孙子辈的经济条件;未经集体评议的不得享受;全乡各村各组“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防止标准不一的情况出现。

  同时要求,申报者所有子女和配偶都要现场陈述家庭情况,接受询问,然后由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评议,现场唱票,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得赞成票超过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按程序上报。评议上的农户还需张挂农村低保家庭的牌子。“仅这两条就让不少想要写申请的农户放弃了。”伍波说。

  五圣村4组村民徐婆婆今年78岁,因患风湿病多年,享受了6年低保。按今年的评议原则,她的两个女儿家庭条件都比较好,应当退出低保。得知这次评议要让女儿回来陈述家庭情况,徐婆婆就主动说:“我只是不想依靠女儿。现在条件评不上了,退就退吧。”

  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该乡还明确了优先享受和不得享受低保的原则。确定了癌症病人、精神病人、重度残疾、失独家庭作为底线原则上优先纳入,但需要通过评议程序。同时,明确了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保、有车有房的不得参与评选。对优先原则与不得参与评选原则相冲突的,则交由评议大会确定,让低保评议“大家说了算”。

  监督评议见阳光

  群众心服口服

  明确了评议原则,具体程序如何操作?据介绍,柳圣乡通过评议小组推荐、组公示、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公示、审核上报五个程序来进行。评议小组依据优先原则,将本组满足低保评议“几个优先原则”的群众和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初提名单,确保最困难的人优先进入名单。

  在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环节,得赞成票超过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才能按程序上报公示。“我们的公示也很特别,将经过民主评议程序符合享受低保的名单在各村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上报乡上,有异议的由乡党委、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乡党委审核后还要公示5天,无异议再上报区民政局。”柳圣乡民政办主任王阳辉说,那段时间,在柳圣乡,到处张贴着低保评议人员的公示,让评议在阳光下运行。

  为从机制、方法上保证低保评议工作公正、有序,更好地实现监督,柳圣乡规定,低保申请人对隐瞒家庭子女情况、家庭财产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低保的,将退回所领全部低保金并处3倍低保金的罚款,一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临时救助事项。凡是发现未贴挂低保户牌的,立即取消低保享受资格。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党小组长等低保评议的主体也采取了有力的考核办法。凡工作不力,在本村本组出现违规评议的行为,乡党委、政府将视情节减扣相关责任人50%至100%的绩效,并进行处理,其余干部视情节做出至少扣减20%的绩效相应处理。

  通过新的评议制度,今年5月底,柳圣乡共评议出低保人员343户358人,比评议前的1050户1079人减少了707户721人,全乡低保比例也由过去的8%降至2.7%,真正让“全乡最穷的人吃到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清退,实现了公平正义。

  “本以为清退了这么多人,会有很多来信访的。没想到,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一人上访。这就可以看出,我们这次评议的方法是正确的,是公平、公正的,群众内心是服气的。”柳圣乡党委副书记周丽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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