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3-11 10:17:08
责任编辑:罗思源
冯艳红正在工作。
刘奖社 见习记者 胡秉曦 文/图
3月7日,在东坡区人民法院万胜人民法庭,一级法官冯艳红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阅读、整理案件。
自2006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冯艳红从一名新兵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承办各类案件1600余件。尤其是2015年以来,她每年的办案数量跃居东坡区法院之首,结案率连续3年位列该院前茅。
就在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冯艳红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顾全大局
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
冯艳红热爱审判事业,她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计个人得失,坚持哪里需要到哪里去的原则。
2014年5月,因刑事案件,办案人手严重不足造成案件积压。正在休产假的冯艳红获悉情况后,提前结束产假,回到刑庭审判一线工作岗位。2010年起,冯艳红就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有4年没有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为了能够用更专业、更客观、更准确地判案服务群众,冯艳红每天用6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重新学习刑事法律、法规,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在提升个人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在个案中不断加强学习和研判能力,收获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一时期,她办理的刑事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取得了双丰收。
不久后,冯艳红被安排到万胜法庭工作。万胜法庭是东坡区最偏远的法庭,管辖辖区最大,案件数量最多,当时已经积压了六七十件未结案,工作难以推动。冯艳红勇挑重担,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到万胜法庭后,她承担了庭内大部分案件的审判工作,一边带领干警消化积压的旧存案件,一边快速办理新收案件,加班成了她的常态。“儿子经常半夜哭醒找妈妈,而我只能擦干眼泪,继续埋首在厚厚的卷宗里。”冯艳红说,她只能把对儿子、对家庭的愧疚放在心底。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万胜法庭的旧存案件终于回归到正常数值。
心系群众
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将当事人放在心上。”这是冯艳红写在工作日志首页上的话。
2017年,冯艳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冯艳红从调解中发现,小两口的一对龙凤胎刚满4个月,而双方都不愿抚养儿子,原因是儿子以后成长和婚配会需要更多的钱。了解到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冯艳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收效不大,如果直接进行判决,对孩子以后的成长不利。经过慎重考虑,她邀请了区妇联的同志一起调解,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母亲愿意抚养儿子。当事人感慨地对她说:“冯庭长,你真的是把我们的事当作是自己的事情在办,是你把我感动了,使我认识到不负责对孩子一辈子的影响。”
在多年办案中,冯艳红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精神为群众分忧解难,案例数不胜数。其中,还有一起离婚案件让她印象深刻。原告与被告结婚13年一直感情较好,后因被告患重病致一级残疾,双方逐渐产生矛盾,原告先后两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均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原告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该案在原告所在地影响巨大,群众纷纷议论认为原告不负责任。冯艳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启动家事调查员制度,委托专职家事调查员对双方感情情况、被告生病后治疗情况、原告收入情况等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原告有稳定收入,但一直未尽到照顾妻子的义务。冯艳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邀请妇联、村组、爱心联盟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均未果。她果断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履行赡养生病妻子的责任,庭上还对原告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相互扶助是夫妻双方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使原告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表示愿意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最近,该案被区妇联评选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
冯艳红是一个耐心的倾听者、温和的疏导者、敏锐的调停者、果断的裁判者,在万胜法庭工作期间,她共审结案件900余件,其中大部分案件是调解或者撤诉案件。对调解多次无效的案件,她快速做出判决,提高办案效率,判决的案件达到“认定事实清楚、划分责任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一心为民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多年来,冯艳红办理的案件未出现一件长期未结案,审结案件数量及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都位居东坡区法院前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2015年办结182件,调解撤诉案件133件,调撤率74%,全年上诉案件4件,无一改判发回;2016年办结192件,调解撤诉134件,调撤率70%,上诉案件2件,无一改判发回;2017年办结232件,上诉案件11件,服判息诉率95.22%,除一件案件被改判外,无发回重审案件。2018年1至9月收案302件,结案267件,结案率88%,多年来无申诉上访案件。
因工作业绩突出,她先后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眉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冯艳红时刻牢记“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她的精神深深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敬业奉献、维护公平正义成为东坡区法院每一位干警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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