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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9-26 15:34:44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特约通讯员 刘树军)9月14日,笔者从彭山区总工会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四川省总工会首届“争当优秀调解员 争做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竞赛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双争”评选表彰活动)中,彭山区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职工维权中心骨干律师方秀莲荣获“双争”评选表彰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方秀莲2013年开始担任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是工会职工维权中心骨干律师。5年来,她免费代理职工维权案件80余件,涉及职工(农民工)200余人。在代理职工维权案件中,她运用自己扎实的劳动法律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共计让职工获得赔偿(补偿)款近400万元。
2014年,方秀莲在承办“康久全与成都和众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在向用工单位执行无果,用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申请新津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康久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了36449.5元的赔偿。该案开创了成都市乃至四川省先行支付的先河,影响深远。
2013年,为更好的宣传职工维权知识,方秀莲成立“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先后组织法官、律师等志愿者,将真实典型劳动争议案件以模拟法庭的方式向群众呈现。先后在观音镇观音铺社区、青龙镇莲池社区等地开展模拟法庭审案活动,用独特的方式,有效宣传了法律知识。方秀莲每月坚持深入村(社区)和企业,为群众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宣讲,并编写大量与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的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村民和职工。
2017年1月,方秀莲被评选为彭山区“感动寿乡十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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