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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第二届人民政府 42次常务会议召开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5-28 09:55:23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马诗雨)5月22日,彭山区区长郭红主持召开了彭山区第二届人民政府42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研究了彭山区的贯彻意见。会议指出,土地储备工作要立足全局、控制增量、集约高效、调控市场、维护公平。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土地高效、精准供应上作思考,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赴“长三角”地区学习工业经济和三产旅游工作的考察报告。会议强调,全区规划引领要坚持“站高谋远、统筹兼顾、刚柔并济”三个核心,确保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一是要坚持工业强区,建设经济高地,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在产业聚集、转型升级、产城融合以及营商环境方面不断用力,力促全区工业崛起;二是要加快文旅建设,实现串珠成线,加快建设好大彭祖山天府文化封面“一面带”,打造高密度、高品质、高流量的岷江文旅经济带,形成全省文旅融合产业集群示范,串联好“一线”,串联全区各地优质文旅项目,形成精品旅游线和产研学研产品。


  会议听取了彭山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从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坚定不移推进流域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会议强调,区级分管领导、相关责任部门要下够决心、坚定态度,拿出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按目标进度协调统筹推进。

  会议审议了《彭山区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提出,彭山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依法合规、稳妥推进”的原则。符合规定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彭山区财政按标准进行补贴。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彭山区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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