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18-05-23 16:03:52
责任编辑:罗思源
近日,仁寿公安向媒体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仁寿县境内发生的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因无钱吸食毒品,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8日期间携带作案工具分别行至仁寿县汪洋镇、龙正镇、文林镇、视高镇、彰加镇、清水镇等地盗窃车内财物。作案期间,犯罪嫌疑人共计撬砸车辆33辆,盗窃现金3000余元,盗窃香烟等其他财物的价值共计约3000元。
提前踩点凌晨作案 “瘾君子”疯狂作案33起
今年4月5日,仁寿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此案立案侦查,于4月19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抓获归案。后经审讯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为筹毒资,每次到作案地点都是坐末班车,并且会提前在街道踩点,再到网吧上网,喝一斤白酒至凌晨开始作案,并坐早班车离开。
据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行至仁寿县汪洋镇、龙正镇、文林镇、视高镇、彰加镇、清水镇等地疯狂作案33起,上网住宿从不用真实身份证,也不用手机。
活跃仁寿各个乡镇 留下“蛛丝马迹”终落网
犯罪嫌疑人于今年3月26日,从仁寿县英雄广场坐末班车到汪洋镇开始作案。“受害人陈某学等人报案至仁寿县公安局,我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仁寿公安刑侦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因在文林镇作案期间被玻璃划伤留下血迹,办案民警通过DNA比对和调取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
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系四川省雷波县山棱岗乡互助村人,18岁在山西打工时,染上毒品海洛因,在2012年被确认患有艾滋病后自动断绝和家人的一切联系与接触,并尽量避免走亲戚,甚至连通讯设备都不用,因想到有家乡人在仁寿县务工,故而来到仁寿县。后因无钱吸食毒品海洛因,随即产生盗窃车内财物以获取毒资的想法,随即购买好电筒和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分别至仁寿县汪洋镇、龙正镇、文林镇、视高镇、彰加镇、清水镇等地盗窃车内财物。作案期间,犯罪嫌疑人共计撬砸车辆33辆,盗窃现金3000余元,盗窃香烟等其他财物的价值共计约3000元。
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仁寿公安传授防盗指南:
仁寿公安连续发生的车窗被砸案,总结出了一套防盗指南,向“有车族”传授防盗指南: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
在使用遥控钥匙上锁后要再次用手拉一下车门以确认车已上锁,下车后尽可能将提包、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车辆尽量停放在有照明或者较为繁华的地段。在公共场所停放,要选择有安保的停车场;在居民小区停放,要选择监控探头可以覆盖的地方。
如遇到此类案件发生时,不要随意翻动车内物品,保护好第一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待公安技术人员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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