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陈燕利)12月22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主持会议,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秘书长徐智勇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测评,获得高满意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委员们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要不断深化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实效;完善办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议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以及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
副市长钟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