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胜利闭幕。眉山网记者 杨槐 摄
眉山网讯(记者 段小锋)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月16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大会堂闭幕。
会议应到代表366名,实到代表331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执行)主席李静、贺文、姜怡、阳金和、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徐智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宋朝华、王影聪、杨勇、宣迅、祝云、黄跃、王光彩、邓正权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市老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贺文主持闭幕大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十二五”及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及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是眉山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文化立市、环境兴市、依法治市”的发展战略,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压力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市政府始终坚持在综合施策中稳增长,始终坚持在动能转换中调结构,始终坚持在包容共享中惠民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顺利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本届任期目标的冲刺之年,市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为建设富裕美好眉山而努力奋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实事求是总结了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认真分析了“十三五”发展形势,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符合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符合眉山市情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经济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眉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的决议、关于眉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根据要求,《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补选了张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建、雷建勇(按姓氏笔画为序)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补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的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