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刘继忠)近年来,东坡区委、区政府在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经费保障、治理资金、考核机制等方面出实招,有力保障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保监管到位。2013年8月,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设立安全环保食品监督管理所,把环境监管延伸到基层,实现了全区环境监管全覆盖,解决了环境监管存在的盲区和死角。同时,配齐了区环保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完善了10个内设股室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招和遴选环保工作人员15人,环保队伍不断加强。
人员及工作经费保障到位。该区将区环保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等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彻底解决了过去环保人员吃排污费的现象。
治理资金到位。为改善全区环境质量,该区将环境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把排污费全部用于环境治理,每年区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在造纸企业“退二进三”转型中,区财政安排3000余万元开展此项工作。在秸秆禁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中,区财政均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考核机制到位。2015年,该区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环保委、环保委办公室、环保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机制。每年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到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并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将环保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职,未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