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黄馨月)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增强城市文化魅力,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立法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市政府组织拟订了《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草案)》,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有地方立法权后,即将产生的第一部地方条例。昨(25)日,市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及部分政协委员进行了立法协商。市政协主席王影聪,市政协副主席梁勇、立胡左格、祝明洪、杨常沙出席会议。
“我觉得此草案逻辑思维要反复推敲,有些地方比较累赘。”“我建议用语要更加规范,要多用法律语言。”“我认为草案的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这是市政协第一次开展立法协商会,与会人员充分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大家围绕《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草案)》畅所欲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会后要注意收集整理与会人员的发言材料,要充分发挥好立法协商座谈会的作用,为建设宜居眉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