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礼让斑马线!眉山交警严查“硬闯”不文明行为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12 16:38:15      

责任编辑:雷尧


1.jpg

  9月12日上午,眉山城区宏远盖丽外人行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查处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并对其在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眉山网记者 古良驹 摄

2.jpg

  9月12日上午,眉山城区宏远盖丽外人行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查处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并对其在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眉山网记者 古良驹 摄

3.jpg

  9月12日上午,眉山城区宏远盖丽外人行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查处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并对其在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眉山网记者 古良驹 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司机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而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对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记3分;因没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可处以同样的处罚。

  小贴士: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礼让?

  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根据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者相邻车行道范围,则机动车将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一张图教你斑马线前机动车如何礼让行人

11.gif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