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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与全省同步于12月1日起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1-30 09:29:31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叶滔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据了解,此次改革试点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有序衔接。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进行费改税,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税收征管要求,对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实现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税费平移。以现行水资源费负担水平为基础,基本实现税费平移,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注重调控。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调整优化用水结构,有效发挥水资源税调节作用,增强执法刚性,形成有效约束机制。


  据悉,我市也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开征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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