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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召开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2-14 23:54:14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段小锋)12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残疾人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守好纪律。全市政府系统要始终在思想上保持警醒,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二要抓好落实。政府工作决不允许有“推诿”“走秀”“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存在问题和滞后工作,列出清单、明确时限,逐一整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加强文件会议审核把关,市政府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不搞没有主题的调研。市政府领导要挂帅出征,逐一牵头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三要走好基层。元旦春节将至,全市政府系统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宣讲,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重点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全市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根据办法,决策后评估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决策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相一致,是否与其他重大行政决策相协调;决策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决策涉及措施、管理方式等是否必要、适当,是否达到决策目标和效果;决策实施的利弊分析评价;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满意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残疾人民生保障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及“量服”四大机制等四项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和听取《规划》推进情况,强化组织人才保障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快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强大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从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引进老龄产业、加强老年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进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等八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研究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会议同意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500元/人/月、60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400元/人/月、500元/人/月;同意发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0元/人/月、80元/人/月、100元/人/月。

  会议还研究了“眉州优才工程”相关工作,强调要进一步优化吸引聚集人才政策支持、优化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支撑、优化人才开发培育机制保障、优化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环境营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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