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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04 10:01:44      

责任编辑:罗思源


  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8年4月25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坚决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工作。2017年,全市大宗食用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7%,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省级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势向好。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在第十五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交流。

  一、把握四大重点,注重“产出来”

  (一)坚持绿色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绿色、生态、高效的生产方式,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大力推广节水节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点。全市共建成现代农业基地近200万亩,建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点33个,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两年负增长,主要生产及养殖基地绿色防控率达67%、统防统治率达58%、测土配方施肥率达83%、畜禽健康养殖普及率达70%。

  (二)坚持标准规范。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了肉奶、蔬菜、水果等农畜产品的技术标准、生产规程制定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重点,具有鲜明特色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力度,以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培养明白人,印发明白纸,将标准要求落实在田间地头、圈舍鱼塘。全市共制定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23个、生产技术规程56个、区域公用品牌标准10个,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15个、省级31个。彭山、青神先后获得“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全国柑橘绿色防控示范县”。

  (三)坚持规模经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全市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农资、统一服务等方式,扩大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覆盖面,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已发展专业大户4.8万个、农民合作社3148个、家庭农场3418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37家,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113个。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42%,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发展到76万亩。

  (四)坚持品牌创建。农产品品牌创建是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的市场化要求。全市围绕泡菜、柑桔、奶业等特色产业,打造了“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农产品品牌体系,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创品牌、闯市场,倒逼产品品质提升。“东坡泡菜”区域品牌价值达到105亿元。创建了丹棱桔橙、洪雅藤椒、东坡优质稻米等11个中国农副产品之乡。创建了“吉香居”、“惠通”、“千禾”等7个中国驰名商标,东坡肘子、彭山葡萄等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仁寿枇杷、青神椪柑等9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洪雅绿茶、丹棱桔橙等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总数达到390个。

  二、构建四大体系,注重“管出来”

  (一)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监管,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出台了加强乡镇、村(基地)监管阵地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131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1186个行政村和重点产业基地配备兼职协管员,覆盖农产品从田间的生产至贮存、运输、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监管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基地创建,认定示范基地16个。

  (二)建设检测体系。坚持运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防范风险。投资1100万元建成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具备了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25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6个区县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全市呈现出了以市级综合检测为龙头,区县检测站定量检测为骨干,乡镇服务站定性检测为补充,产业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室定性检测为依托,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三)整合执法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统一管理,积极开展农业执法检查、质量监督抽检、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大要案查处,重点整治农药残留超标,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生鲜乳非法收购、私屠滥宰等行为。持续开展农业执法国家级、省级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建设,强化执法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全市共检查农资市场3600余个次,巡查产业基地1200余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0件,10卷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2卷案卷被评为全国优秀。

  (四)建立追溯体系。抓住眉山市被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的契机,积极推行农产品智慧监管。2017年,市财政安排资金250万元专项用于搭建市级统一的追溯平台。目前,全市6个区县均建设了县级农产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已有90家企业、280个产品纳入主体追溯,30家企业、80个产品纳入过程追溯。力争三年内将“味在眉山”用牌企业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全部纳入追溯体系。

  三、实施四大举措,注重“保出来”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以各级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乡村“四长”层级负责制,制订了监管工作各项措施,确保目标明晰、责任明确、督察有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分责全覆盖、知责全落实、履责全方位、问责全过程”要求,明确各级农业、畜牧、食药监等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了全市十大民生工程、质量强市和年度重点绩效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组建督查队伍,2017年共开展督查10次,约谈警示4人。

  (三)确保工作经费。按市级每年人均不低于1元、区县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三品一标”创建奖补。2017年,市县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45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4100万元,配套资金1800万元。

  (四)加强社会共治。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公益性宣传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眉山日报开设专版宣传,依法公开质量安全信息,科学引导消费者。统筹利用社会力量,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群团监督作用。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2006年颁布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实施12年,在今天看来已无法全面适应当前监管的新要求。比如: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收购、储藏、运输等环节缺乏具体的法规标准;对农业投入品没有明确严格的管理要求。新兴起的电商、网络销售等新模式缺乏法规调整和约束,与上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比,相关罚责太轻,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二)安全隐患依然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风险日趋多元化,情况复杂、治理较难。全市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当施用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从近年我市大宗农产品监测结果来看,蔬菜类毒死蜱和三唑磷超标、水果类丙溴磷和克百威超标、水产类孔雀石绿和氟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畜禽蜂类氯霉素检出等较为突出。

  (三)基层监管存在短板。从监管体系看,基层力量薄弱,乡镇监管服务站人员多为兼职且年龄老化。从检测体系看,缺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运行经费的现象客观存在,部分县级检测站尚未正常投运,部分乡镇虽配备了速测仪但还没真正用起来。从执法体系看,机构设置不规范、执法装备和手段落后的现状还没根本改变,检打联动、全程追溯、社会共治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继续在源头治理、过程管控、隐患排查、机制创新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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