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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成“教授”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7-09 10:19:47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杨庆平 周杰 记者 王允浩)近日,经省人社厅批准,眉山第一中学王怀福、彭山区第一中学刘岷江、仁寿师范附属小学张劲松、洪雅中学毛洪文、青神中学王晓梅、青神县学道街小学张泽军等6人获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成为中小学“教授”。目前,全市共有12人获此殊荣。

  本次人选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示、专家评议、教育部门公示并联合人社部门推荐、省教育厅高评委评审、省人社厅复核批准等程序产生,其中4名教师来自教学一线,占比67%。

  2016年,我省率先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新设置最高等级为正高级,使中小学教师从此拥有了“教授”级别。

  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其余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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