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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主任会议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8-23 08:26:05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杜晓恩 记者 陈燕利)8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党组会议、三十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8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彭清华莅眉调研指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重要文件,并逐一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

  会议讨论了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政府关于眉山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眉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讨论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评选及办理实效评价办法》。

  会议听取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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