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我市出台《眉山新闻奖评选办法》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9-09 08:33:35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激励各级新闻工作者多出宣传眉山的精品力作,讲好眉山故事,传播眉山声音,近日,我市印发《眉山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新闻奖的参评对象与范围、评选组织机构、设奖数额等。

  《办法》指出,眉山新闻奖为市级政府奖,每年评选一次,设奖数额每年度不超过300个。新闻奖奖项设置为报刊类、广电类、网络类、综合类四大类,前三类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综合类分设主题策划奖、系列报道奖、新闻摄影奖。

  《办法》明确,新闻奖参评对象与范围是在评奖年度内,在以下载体刊登、播发的宣传眉山的原创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国家正式批准的市级及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及“三微一端”。

  《办法》提出,新闻奖参评标准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宣传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全市人民加快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的举措和成效;对外展示眉山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等良好形象,有效提升眉山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在重大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中,有效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