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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8-05 18:36:32
责任编辑:张媛媛
8月5日,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今年以来我市涉及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的12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戒,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3月31日,王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眉州大道与仁寿路交叉路口时,与程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未对道路通行情况仔细观察,未按右侧通行原则通行,且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6月17日,童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坡区复兴镇五皇村1组路口时,与行人万某某发生碰撞,导致万某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中,童某某在驾车行驶时,对道路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在借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返回右侧车道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避让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一些相对偏远的乡镇,摩托车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少方便,但随之而来的是多人乘骑摩托车、驾驶报废车、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货箱拉人等行为,给群众安全出行埋下了致命的隐患和威胁。”眉山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深究这些典型案例,不合法摩托车电动车随意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致使摩托车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守法安全出行带来危害。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鉴,切实提高自身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贾慧娟 廖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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