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1-09-03 16:12:03
责任编辑:卫琳霞
9月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阳运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会议决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先伟,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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