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市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16-04-25 00:30:58
责任编辑:
眉府人〔2015〕1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崔永伟 黄远强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崔永伟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时间2年。
免去:
黄远强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明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