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在眉山召开。主要内容:
一、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书面);
三、听取并审议《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四、听取并审议《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市政协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
五、政协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六、听取并协商市人民政府的《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市发改委《关于眉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报告》(书面)、市财政局《关于眉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协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稿)》;
八、补选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九、市委书记讲话;
十、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眉山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十一、市政协主席致闭幕词。
特此公告
政协眉山市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