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十佳”“较差”乡镇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眉委发〔2009〕5号)要求,在各区县初评的基础上,市城乡环境治理办近期对全市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复核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并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评出的2016年第二季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较差”乡镇通报如下。
一、“十佳”乡镇
东坡区万胜镇 东坡区永寿镇
彭山区青龙镇 仁寿县龙马镇
仁寿县文林镇 仁寿县钟祥镇
仁寿县谢安乡 洪雅县柳江镇
丹棱县丹棱镇 青神县南城镇
二、“较差”乡镇
东坡区悦兴镇 东坡区崇仁镇
仁寿县高家镇 仁寿县宝马镇
仁寿县向家镇 洪雅县止戈镇
青神县河坝子镇
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