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08-18 0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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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推荐2016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测》和《四川省省级文明村镇测评细测》要求,我办对全市拟申报创建的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进行了初审,择优推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东坡区白马镇龚村等4个村(社区)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村镇。
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若对推荐单位、村镇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4日。
通信方式:眉山市市政中心东主楼9-6号(市精神文明办创建科);联系电话:38168946;联系人:李闯。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眉山市推荐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名单
一、拟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3个)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神县国家税务局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二、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5个)
中国石油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
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仁寿县气象局
丹棱县人民法院
国网四川青神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拟创建省级文明村镇(4个)
东坡区白马镇龚村
彭山区青龙镇龙都社区
洪雅县止戈镇莲花村
青神县高台乡诸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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