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17〕14号),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区择优选择两个合作社实施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每个合作社补助50万元。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5年上报的全省农民合作社项目库中;同一农民合作社两年内不得连续扶持;重点用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对用于产业基础、营销体系建设形成的资产,在股权量化基础上,采取设立优先股等方式,切实增加贫困户社员资产收入,确保其共享合作社发展成果。
二、支持环节
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
(一)规模化基地建设。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用于规模养殖圈舍标准化改造、场内道路、排污设施、饲养设备、鱼池和产业基地的排灌设施、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地力培肥、林区作业道路等;二是优化品种品质,用于优质优良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以及开展科学种养技术培训;三是用于标准化生产;四是用于农业机械购置、粪污及牧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
(二)营销体系建设。一是实施品牌战略,重点用于合作社申报和认证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方名牌等;二是延伸产业链条,重点用于合作社开展贮运、包装等环节的经营,建设产后处理和冷链物流设施;三是开展统一宣传营销。
(三)合作社功能提升。重点用于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社建设,完善培训设施,开展领头人、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训,不超过专项资金规模的5%。
三、申报材料
(一)合作社简介,附合作社相关证明材料;
(二)承诺书,由申报合作社书面承诺积极筹资筹劳、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股权量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等;
(三)申报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报时间
申报合作社申报和截止时间至2017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36号
联系人:彭义
联系电话:028-38104284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