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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坡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3-28 09:32:52      

责任编辑:雷尧



  一、保障范围及对象。


  (一)保障范围:苏祠街道办事处、大石桥街道办事处、通惠街道办事处、崇礼新城、泡菜园区、经开新区(统称为“主城区”)。


  (二)保障对象:主城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东坡区主城区居民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9000元以下(含29000元);


  2.申请人具有东坡区主城区城镇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拥有机动车的家庭,机动车价值在10万元以内。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9000元以下(含29000元);


  2.在东坡区主城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拥有机动车的家庭,机动车价值在10万元以内。


  (三)新就业人员(无社保限制)、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从毕业次月起计算未满60个月(新就业人员);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 (聘用)合同(新就业人员);


  3.申请人名下有工商登记,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内,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自主创业人员);


  4.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9000元以下(含29000元);


  5.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6.拥有机动车的家庭,机动车价值在10万元以内。


  三、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


  (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四)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提供的住房信息查询情况原件;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眉山市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机动车信息查询情况原件,购置车辆的票据;


  (七)毕业证书(新就业人员),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人员);


  (八)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一)主城区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提交相关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所在地社区办理(若家庭成员在不同社区工作的,可在申请人工作所在地社区办理);自主创业人员在经营场所所在社区办理。


  (三)申请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5月28日(工作日内)。


  注意:实物配租将优先保障2人及以上家庭,若房源在满足2人及以上家庭后还有剩余则分配给1人家庭,若房源不足,则作为轮候家庭,在符合保障条件的情况下,轮候期为2年。


  (眉山市东坡区房地产管理所,咨询电话:38117044)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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