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6-21 09:14:53
责任编辑:雷尧
(2019年6月20日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胡 彬同志为市政协副秘书长,保留正县级;
李晓萍同志为市政协教体医卫委员会主任;
李昌明同志为市政协教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
李四清同志为市政协教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
吴 英同志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刘俊辉同志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杨 文同志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 勇同志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建伟同志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赵 樱同志为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改革,原教文体医卫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领导成员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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