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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26 16:47:39
责任编辑:陈敏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 |
编制单位: | 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 |
前言 1
项目背景: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投资建设,其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营盛街2号。
项目立项过程:2016年5月17日,建设单位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6〕172号)。
项目建设过程: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共21个月。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5日,由眉山市仁寿县水务局主持召开了《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评审会。
2019年05月20日,业主单位取得了仁寿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仁水函〔2019〕113号)。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与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文本一致,无后续设计情况变化。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且本项目为补报方案,所以对本项目进行一次补充监测(根据《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文件中规定——粮库总平面布置的绿地率应≤20%,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符合要求。),业主单位自行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时间为2019年6月3到2019年06月4日。
水土保持监理情况: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监理时间从2016年5月工程开工开始到2018年1月工程完工结束。
1.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营盛街2号。
1.1.2主要技术指标
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类。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工程规划净用地面积1.88hm²,规划总建筑面积8987.01m²,其中规划新增总建筑面积为5945.22m²(包括1-6#平方仓和粮油检测中心),保留建筑面积3041.79m²(包括仓库①、仓库②和生活楼),仓库③、④拆除,拆除建筑面积4800m²,拆除后建渣全部用来场地回填;保留利用部分基底面积2443.14m²,新增建筑基底面积为5720.12m²。
建设内容:新建6栋1层粮食储备平房仓、1栋2层粮油检测中心和已有2栋1层粮食储备平房仓和1栋6层生活楼;道路硬化工程包括道路及硬化地面,给排水及供电配套设施等。
1.1.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奖励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1、项目组成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组成包括建构筑物工程和道路硬化工程。其中建构筑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6栋1层粮食储备平房仓、1栋2层粮油检测中心和已有2栋1层粮食储备平房仓和1栋6层生活楼;道路硬化工程包括道路及硬化地面,给排水及供电配套设施等。
2、工程布置
本项目用地呈不规则多边形。
(1)主要建构筑物
本项目主体设计建筑物平面布置大致分为仓库和办公区两部分。用地由南向北布设粮食储备平房仓,粮油检测中心和生活楼位于用地东侧。
(2)道路及出入口
本项目只有一个主要出入口,位于用地东侧,与乡镇道路相连接。项目内道路设计为环形,围绕在仓库四周。
(3)绿化
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根据《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文件中规定——粮库总平面布置的绿地率应≤20%,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符合要求。)
(4)给水
从项目东侧营盛街的市政道路给水管引入一根DN300的UPVC给水管在场区内形成环网,供项目生活及消防用水。市政管网水压按不低于0.30MPa计。给水管呈东西走向,埋深0.5m。
(5)排水
从项目东侧营盛街的市政道路给水管引入一根DN300的UPVC给水管在场区内形成环网,供项目生活及消防用水。市政管网水压按不低于0.30MPa计。给水管呈东西走向,埋深0.5m。
(6)供电、照明
本项目电源:引用原项目西北侧10KV电源。
备用电源采用UPS、EPS和柴油发电机等的组合来实现应急电源的建设,柴油发电机功率620KW。
低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形式,同一配电房的两台。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1、施工组织
项目已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了施工单位(四川九方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施工的专业施工。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中标企业自行解决。本工程地处眉山市仁寿县境内,劳动力资源丰富,本工程人员需求在境内解决。
2、施工工期
工程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完工时间为2018年1月,共21个月。
1.1.6土石方情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原建筑拆除后建渣用来道路路基回填。
按照主体设计标高进行建筑物、道路以及配套设施的基础开挖,开挖后的土方作为基础回填及场地平整及时利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70万m³,回填利用1.80万m³,外购0.10万m³,无弃方。砂卵石直接从砂场购买。
1.1.7征占地情况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8822.59m2,全部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即主体建设用地面积为1.88hm2。
根据现场查看结果,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均布设在项目建设区内,不新征占地。
综上,本工程占地面积1.88hm²,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原地貌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原项目为仁寿县钟祥区粮食储备库,本项目在原项目厂址上进行改扩建。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及安置情况。
1.2.1自然条件
地形地貌:项目区地处四川盆地西部区域,场地地貌上位于构造剥蚀浅丘地貌单元,相对高程415.94~431.61m,相对高差15.67米,起伏较大。
气象:本工程区域属四川省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中盆地西部区,它的气候特点:冬暖夏凉,湿度较大,夏季多暴雨,冬季多云雾,全年风速不大,霜雪少见。本方案采用当地气象站观测数据。
表4-1项目区气象要素特征表
项 目 | 仁寿县 |
测站海拔标高(m) | 436.5 |
年平均气温(℃) | 18.6 |
年极端最高气温(℃) | 38.6 |
年极端最低气温(℃) | -3.8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77 |
年平均降水量(mm) | 1009.4 |
一日最大降水(mm) | 171.1 |
6h最大降水(mm) | 76.5 |
1h最大降水量(mm) | 52.8 |
≥10℃积温 | 5461 |
年平均风速(m/s) | 1.9 |
平均雨日数(天) | 144.2 |
年平均雾日数(天) | 11.4 |
年平均雷暴日数(天) | 37.7 |
水文:
(1)地表水
地表径流主要为降水形成,东西分流,东部龙水河、通江河、清水河在清水寺汇成球溪河注入沱江,西部鲫江、东南越溪河分别注入岷江。
龙水河是球溪河左岸一级支流,又名鸭池河。球溪河是沱江右岸支流,发源于乐山市井研县周坡镇龙桥村,发源地高程480.0m。流经仁寿县、资中县、资阳雁江区,在注入岷江资阳雁江区忠义镇幸福村注入沱江河口高程330.0m。球溪河流域面积2501km2,河长134km,平均比降0.29‰。 球溪河(仁寿段)起点仁寿县曹家镇清泉村6社,从乐山市井研县大河村1社流入仁寿境内,流经曹家镇、钟祥镇、鸭池乡、北斗镇等仁寿县12个乡镇,于仁寿县北斗镇碧山村1社出眉山境。
龙水河发源于仁寿县鳌陵乡千丘村,发源地高程650m,流经仁寿县9个乡镇,于鸭池乡红英村汇入球溪河。龙水河流域面积884hm2,河长78.38km,河宽3~54m。龙水河距离本项目较远,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对龙水河造成影响。
(2)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堆物中的间隙水及泥质砂岩,页岩间隙水和层间水,未见岩溶水发育。本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基岩裂隙水可能沿基岩裂隙从地势高处往低洼处渗流,根据现场调查,该水量较小。场地测得初见地下水位为1.10m~7.60m。
土壤:工程区土壤以紫色土和紫色性水稻土为主。紫色土矿物质养料丰富,宜种性强,生产性能好,并有部分酸性土壤分布,适于多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布局种植;但有机质含量不高,砂质土面积大,通透性强,保水保肥抗旱能力较差。
地质地震: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地区域构造上位于龙泉山背斜南东翼,仁寿断层下盘,场地基岩产状平缓,倾角小于5度,无区域性断层通过,场地稳定性较好,适宜建筑。项目区地处四川盆地西部弱活动性断裂构造区,受活动断裂带的影响较弱。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间歇性整体隆升,地震活动以弱震为主,历史地震活动水平及频度相对较低。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15)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属区域地质构造稳定区。
植被:本工程所在的仁寿县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常见树种有青杠、桤木、石栎、樟树、木姜子、桢楠等,全县森林覆盖率为38.5%。
1.2.2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555t/km2·a;侵蚀强度为轻度;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
本工程属于点型项目,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仁寿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15年1月21日,建设单位取得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关于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选址规划意见的函》(仁规函〔2015〕14号);
2015年1月21日,建设单位取得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仁环建函〔2015〕1号);
2016年5月17日,建设单位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6〕172号)。
2019年1月,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委托,于2019年2月编制完成了《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19年3月15日,由眉山市仁寿县水务局主持召开了《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2019年05月20日,业主单位取得了仁寿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仁水函〔2019〕113号)。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时间:2019年02月。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机关:仁寿县水利局。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时间:2019年05月20日。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仁寿县水利局《关于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仁水函〔2019〕113号)。
无变更。
2019年2月,业主单位委托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中对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了设计及说明,该报告于2019年05月20日完成了审批,并取得批复性文件。
根据工程建设期实际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88hm2,与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一致,未变更。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70万m3,回填利用1.80万m3,外购0.10万m³(砂卵石),无弃土石渣,不需要设置弃渣场。
本项目不单独设取土场、取沙场和石料场,在周边合法的商品料场采购。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见表3.1。
表3.1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防治措施 | 备 注 |
道路广场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668m | 主体已有措施 |
雨水口14个 | 主体已有措施 | ||
永久排水沟506m | 主体已有措施 | ||
永久沉砂池3座 | 主体已有措施 |
上述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后(水保方案为补报方案),未发生变化。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根据方案及主体设计的情况完成。
水土流失各防治分区中水土保持设施情况,见表3.2。
表3.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间 | 单位 | 工程量 | 变化原因 | ||
设计量 | 完成量 | 变化量 | |||||||
道路广场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DN300) | 道路两侧 | 2016年10月 | m | 668 | 668 | 0 | |
雨水口 | 沿雨水管道布设在道路一侧 | 2016年10月 | 个 | 14 | 14 | 0 | |||
永久排水沟 | 沿道路一侧布设,并与永久排水管道结合 | 2016年10月 | m | 506 | 506 | 0 | |||
永久沉砂池 | 沿排水沟布设 | 2016年10月 | 口 | 3 | 3 | 0 |
从表3.2中可以看出,工程已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雨水管、雨水口及排水沟、沉砂池措施的工程量未发生变化,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致。评估:主体工程设计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对主体工程运行平稳,达到了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能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采取工程措施防治措施,保证了工程本身的安全建设和运行,合理利用了水土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最大可能的防治了新增及原有水土流失的产生。
3.6.1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
针对结算资料、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进行全面的核实查对后,得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际完成投资34.94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完成情况详见3.4。
表3.4 水土保持设施投资完成情况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费用(万元)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2.69 | ||
1 | 排水工程 | 22.69 | ||
1.1 | 雨水管 | m | 668 | 17.37 |
1.2 | 雨水口 | 个 | 14 | 2.1 |
1.3 | 永久排水沟 | m | 506 | 2.63 |
1.4 | 永久沉砂池 | 座 | 3 | 0.6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 |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35 | ||
1 | 人工费(监测人员) | 项 | 1 | 1.8 |
2 | 监测设备折旧费 | 项 | 1 | 0.46 |
3 | 消耗性材料费 | 项 | 1 | 0.09 |
四 |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 | 0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8.8 | ||
1 | 建设管理费 | % | 2 | 0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项 | 1 | 0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项 | 1 | 4.8 |
4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项 | 1 | 4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33.84 | |||
六 | 预备费 | 0 | ||
基本预备费 | 0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项 | 1 | 1.09 |
合计 |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 34.94 |
3.6.2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与完成情况对比分析
水土保持设施实际完成投资34.94万元,工程措施投资22.69万元,占水土保持设施总投资的64.94%;植物措施投资0.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00万元;独立费用8.88万元,占水土保持设施总投资的25.19%。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际完成投资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未发生变化,(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且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时间与水保方案编制时间相近)详见表3.5。
表3.5 方案估算与实际完成投资对照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要工程项目 | 方案估算 | 实际完成 | 增减情况 | 备注 |
一 | 工程措施 | 22.69 | 22.69 | 0 | / |
二 | 植物措施 | 0 | 0 | 0 | / |
三 | 监测措施 | 2.35 | 2.35 | 0 | / |
四 | 临时措施 | 0 | 0 | 0 | / |
五 | 独立费用 | 8.8 | 8.8 | 0 | / |
建设管理费 | 0 | 0 | 0 | /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 | 0 | 0 | / | |
方案编制费 | 4.8 | 4.8 | 0 | / | |
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验收费 | 4 | 4 | 0 |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00 | 0.00 | 0 | / |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0.00 | 0.00 | 0 | /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0 | 0 | 0 |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09 | 1.09 | 0 | / |
合 计 | 34.94 | 34.94 | 0 |
根据上表可看出:实际完成总投资较水土保持估算34.94万元未发生变化。(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且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时间与水保方案编制时间相近,人工单价等未发生变化)
建设单位: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
设计单位:四川省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众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九方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同主体工程一起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之中。在工程准备初期,为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实处,加强了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理等。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始终坚持“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控制有力、监督到位、及时总结、不断改进”的原则,按照国家基建项目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建设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服务、协调、督促、管理”的八大方针,把搞好工程建设服务作为第一任务,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施工条件,使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得到良好的平衡和控制。
工程建设实行了“项目法人、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体制。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基础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以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为总目标组织工程建设,成立了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部。认真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实施细则、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制定了明确的质量计划,建立了项目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了原材料、半成品检验制度、工程设计变更制度、施工图会审制度、计(衡)量器具、测量仪器检验制度、特殊工种执证上岗制度、工程质量三检制和隐蔽工程签证制。
工程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创优规划及实施细则》、《质量计划、施工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基础、接地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生产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基础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工器具操作规程及措施》等施工措施并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计量检定合格证复印件等文件。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对于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
4.2.1项目划分及结果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估采用查阅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和自检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现场检查采取抽查结合方法。质量评估由工程措施进行。
4.2.2各防治分区工程质量评定
1、工程措施
经查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主要自检报告、监理检查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工程监理月报、水土保持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中的质量评定等资料。检查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重点查阅了建设点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土地整治工程、防护工程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部分的初验和质量评定,其评定结果为:土建单位工程3个,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综上所述认为,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从原材料、中间产品至成品质量合格,建筑物尺寸规则,外观整齐美观,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70万m3,回填利用1.80万m3,外购0.10万m³(砂卵石),无弃土石渣,未设置弃渣场。
经查阅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外业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其评定结果为: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评定为合格。
经现场查看并结合资料,确认项目区内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运行期,已安全稳定运行,排水工程度汛情况良好,各类工程措施运行情况良好,及时进行了维护及修整,初期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结合项目建设前后影像资料,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1、扰动土地整治率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实施了工程、植物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对各分区水土流失进行了有效防治。经核定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扰动地表面积1.88hm2,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1.88hm2,永久建筑物占压面积0.57hm2,工程扰动土地治理率为100%。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经核定,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总面积1.88hm2,水土流水治理达标面积为1.88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100%。
3、拦渣率
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70万m3,回填利用1.80万m3,外购0.10万m³(砂卵石),无弃方,未计列拦渣率。
4、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各防治责任分区的治理情况,工程措施运行良好,各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根据监测结果,结合现场调查,确定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因此项目建设区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
5、林草植被恢复率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因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所以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
6、林草覆盖率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因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所以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
注:根据《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文件中规定——粮库总平面布置的绿地率应≤20%,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符合要求。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效果达标情况见表5.1。
表5.1 水土保持效果达标情况表
项目 | 方案拟定 | 实际核算 | 达标情况 |
扰动土地整治率(%) | 95 | 100 | 达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8 | 100 | 达标 |
拦渣率(%) | / | / | 达标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1.0 | 达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 | 达标 |
林草覆盖率(%) | / | / | 达标 |
为全面了解工程施工期间和运行初期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水土流失状况以及所产生的危害等,评估组结合现场查勘,针对工程建设的临时堆土处理、植被建设、土地恢复及对经济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向沿线群众进行了细致认真地调查了解。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组向工程沿线群众进行调查。
在被调查者中,95%的人认为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具有积极影响,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方面,96%的人认为项目对当地环境无不良影响;在林草植被建设方面,95%的人满意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情况;在临时堆土的处理方面,满意率为95%。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建设,工程于2016年5月开工至2018年1月完工。工程从建设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建设承担。
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制度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建立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单位施行。
工程招标阶段,已将水土保持管护落实纳入设计招标合同中;建设过程中,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基本按设计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
本项目未安排景观绿化且本项目为补报方案,所以对本项目进行一次补充监测,业主单位自行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时间为2019年6月3到2019年06月4日。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但其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贯穿整个主体施工过程,并且均由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一并由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监理公司各自组建了工程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一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实现工程完工投产目标。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完成合同拟定的监理工作任务,审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对重点工程进行跟班作业,对施工质量、紧促进行监控,使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确保项目工期的实现。监理单位坚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书面报业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了归档。
因此认为:将水土保持工程纳入主体工程进行统一监理的方式符合现有的施工建设模式,监理员及工程师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意识,但还应加强水土保持监理方面的学习,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进行更细致的检查和监督并在监理报告明确的填写有关的专项内容。
2019年05月27日,业主单位向仁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0900元。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09万元,无变化。
工程自建设以来,建设单位就十分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04月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开始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的向施工方提出,施工单位在接到意见后及时整改,使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相关要求。目前,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均发挥较好的效果,运行情况良好。
水土保持设施在试运行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其管理维护工作由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负责。工程试运行期间,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按照管理制度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维护;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定期会对线工程进行巡检。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合理,管理责任较为落实,并取得了一定地水土保持效果,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有保证。
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设计标准相对较高,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均符合设计标准,实现了保护工程安全,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设计目标。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竣工资料齐全,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规范,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未发现重大质量缺陷,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能够满足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
综上所述,认为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保持工程相关内容和开发建设项目所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验收。
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主要针对排水工程提出相关要求:
1、排水工程:定期清理排水沟及雨水口等排水设施,保证水流通畅,让项目区内地表径流有序排导,避免产生内涝。
2、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增加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保、水保知识培训,增加参与者的水保意识。
3、切实保护已建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以便及时和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果。
(1)项目大事记;
(2)项目立项批复;
(3)选址意见函;
(4)项目环评批复;
(5)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6)水土保持补偿费票据。
(7)仁寿县钟祥区粮油食品站2.5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排水工程)布设竣工验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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