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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眉山市党史和方志馆馆藏资料的公告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1-09-08 17:57:24

责任编辑:雷尧


  为进一步充实眉山市党史和方志馆(以下简称眉山史志馆)馆藏文献史料,充分展现我市历史人文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相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眉山史志馆馆藏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有关眉山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及重要事件、重要荣誉等方面的文献、实物、图片及音像资料,以及国内外各级各类方志成果和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方志、年鉴

  1.与眉山有关的旧志资料,包括地域内历代的府、州、县志及通志等;

  2.眉山境内的新方志,包括各县市区志、乡镇志、村志,以及行业志、部门志、企业志等;

  3.眉山区域的县市区、行业、部门、企业年鉴;

  4.眉山区域之外的志书、年鉴。


  (二)历史文献

  1.与眉山有关的诏书奏折、典章法规、官民文契、碑铭拓片;有关眉山地区建置沿革、区划变动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告示、报告、公告、通告等;

  2.历史名人电文、手稿、书信、手札等;

  3.名人墨迹;

  4.眉山区域的古籍孤本、善本、抄本及各类书籍,家族谱牒、家史、影、案等史料;

  5.各类生产生活票证(劵)等;

  6.其他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三)地情资料

  1.反映眉山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的各种图表、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等;

  2.记述眉山历史发展的报刊、图书、照片、影视资料等;

  3.反映眉山地区风土民情的资料,如集市、庙会、节庆、方言俗语、民谣谚语、戏剧、轶闻的文字、图片、影像和实物等;

  4.反映眉山人民生活环境变化、生活方式变迁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5.反映眉山市境内人文自然遗产的摄影作品等。


  (四)人物资料

  1.眉山历代名人传记、画像及其文学、艺术作品,包括著述、书法、美术、音乐作品;

  2.在眉山长期生活客籍人士的文学、艺术作品及名人留踪;

  3.对眉山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人物资料。


  (五)党史资料

  1.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眉山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

  2.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眉山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文化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史料。

  3.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4.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三、征集办法

  (一)无偿捐献。接受社会各界的无偿捐献,对有重要价值的资料,将为捐献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二)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协商,眉山史志馆可以无偿代存,并颁发证书;

  (三)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代存,经协商,市史志馆可采取复制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证书;

  (四)有偿征集。对珍贵的历史资料、文物等,本人不愿捐献、代存、复制,经协商,视其价值进行有偿征集,并颁发证书,由眉山史志馆永久保存。

  (五)录制口述史。对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参加过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录制口述档案。

  (六)协商确定。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类珍贵历史资料也可在保持物主所有权的前提下,由眉山史志馆无偿予以展出,代存代管,具体事宜可与市史志编纂中心协商确定。


  四、说明事项

  (一)凡以捐献、代存、复制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凡以代存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所有权不变,代存期间,市史志编纂中心可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捐献、代存、复制和录制口述史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市史志编纂中心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联系。


  五、联系方式


  “地方志、年鉴和历史文献资料”

  联系人:苗慧

  联系电话:028—38168923    18328155938

  电子邮箱:602866940@qq.com

  邮政编码:620010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眉山市市政中心)


  “地情资料和人物资料”

  联系人:赵巾晶

  联系电话:028—38169862    13980378214

  电子邮箱:315882015@qq.com

  邮政编码:620010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眉山市市政中心)


  “党史资料”

  联系人:焦银丽

  联系电话:028—38168030    15183312090

  电子邮箱:407107769@qq.com

  邮政编码:620010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眉山市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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