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黄馨月)近日,市民王某酒后驾车,在眉山城区钟楼附近“丢”了驾驶证。据悉,当日他血液酒精测试浓度为36.1mg/100ml,属酒后驾驶,执勤交警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据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当日下午5点30分,诗书路中段一辆黑色小轿车行车路线忽左忽右,开车情形很不对,他当即上前拦下车主,进行检查。民警介绍,对驾驶员王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浓度36.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即对其进行了处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很后悔啊,想到自己平日里酒量还可以,中午在亲戚家聚餐时喝了点白酒,想到晚上驾车回家就没事了。”驾驶员王某说,没想到还是遭了,以后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警提醒开车的司机,不要因酒量大而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时刻牢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切莫拿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