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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破获盗卖“张献忠沉银”案 追回文物千余件

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6-10-14 15: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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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江口镇“江口沉银遗址”外的岷江便是专家们口中的张献忠沉银中心区域之一 蒋麟 摄
 
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古镇的“江口沉银遗址”,是众专家一致确认的“张献忠沉银中心区域之一”。多年来,江水里埋藏的文物传说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暴富传说,吸引了各色人等的觊觎,一件件珍贵文物从水中被盗挖、贩卖……
 
10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眉山警方获悉,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公安部督办的 “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两年来,专案组民警辗转10多个省市,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破案:历时两年 破获惊天盗挖大案
 
张献忠是陕西延安人,明朝崇祯三年(1630年)在米脂参加农民起义,1644年,张献忠在成都称帝,建国号“大西”。史料记载,张献忠兵败四川时,大量金银沉入江底。江口镇是眉山市彭山区一个古镇,岷江从旁奔流而过。彭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吴天文说,早在2005年,当地修建城市供水工程时在岷江河道挖出7枚银锭,经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2010年这里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口沉银遗址”。
 
2015年底,故宫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国家博物馆综合考古部、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研究所等单位的10余名权威专家出具意见书认为:彭山“江口沉银遗址”即为历史记载的张献忠沉银中心区域之一。
 
彭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良贵说, 2013年,警方获取线索,有人用专业潜水设备夜间潜入遗址区域,盗挖文物高价倒卖。调查后,眉山警方迅速组建了由眉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辜永忠为组长,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林,彭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郭益为副组长的眉山市公安局“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专案组。
 
“前期,就连家人、无关同事都不得透露案情。”彭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郭益说,经过一年秘密侦查,梳理出以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涉案人员40余名,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2015年4月收网时机成熟。4月25日,眉山市212名民警组成的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组,在云南、四川等多地对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同步抓捕。此次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扣押“西王赏功”钱币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还扣押大量涉案汽车、潜水服、氧气瓶、金属探测仪等。随着工作深入,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开始自首,专案组梳理出了李某、康某等多个倒卖文物团伙,追赃工作迅速展开。
 
追赃:追回上千件文物 为金印“四进四出西北”
 
追赃工作决定了案件办理的成败,流失文物能不能及时追回,关系着案件定性与对犯罪团伙的进一步处理。
 
2015年8月初,专案组发现北京文物商人李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因李已闻风而逃,专案民警5天内奔赴北京、黑龙江、西藏等地,终于将李某抓获并安全押解回川,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此外,掌握到郑某团伙在2013年清明节前后曾盗挖到1枚“金老虎”印的线索后,专案组加大对该团伙的工作力度,掌握了这枚“金老虎”印以近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经调查,该“金老虎”印已转手后流向了西北某省某公司董事长鲜某。在辜永忠安排下,专案组民警先后“四进四出”西北某省,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4月初,鲜某迫于压力主动与专案组联系,表示愿意将其购买的涉及彭山的文物上交给公安机关。最终,专案组于4月21日成功从鲜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3件。
 
至此,两年多来,眉山警方共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余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林介绍,此案是2016年全国破获的最大文物案,取得了“两个全部”(涉案主要文物全部追回、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起诉)、“三个第一”(同类案件中,追回的国家珍贵文物数量、文物总数、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均为全省第一)、“四个之最”(2016年全国破获的最大文物案、追赃难度最大、涉案文物历史和学术价值最厚重)的辉煌战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打击涉文物犯罪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今年7月,国家文物局致函四川省政府,感谢全体参战人员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同月,公安部刑侦局也发电称,“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多,缴获的涉案文物数量大、等级高、史料价值珍贵,为近年来少有,为古文化遗址保护发挥了关键作用。”
 
文物:追回文物中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
 
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在追回千余件的文物中有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1枚、皇帝册封金银册4张、摇钱树1棵、壹佰两银锭1枚、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1枚),二级文物38件(金西王赏功钱币4枚、皇帝册封金银册7张、银锭25枚、花鸟纹金腰牌1个、龙纹金腰牌1个),三级文物54件(银西王赏功钱币8枚、银锭36枚、皇帝册封金银册2张、狮纹鎏金饰片1个、福寿金手镯1个、明代官印章1个、一刀平五千钱币5枚)。
 
这当中,最为珍贵的为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系张献忠时期的金印)和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这两件文物均为国宝级的一级文物。其它珍贵文物有张献忠时期的典型器物—西王赏功钱币(金、银、铜)、50两银锭、皇帝册封金银册、金腰牌等。
 
眉山市文物部门表示,此案的成功侦破对研究张献忠大西国政权的建立、发展和衰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追缴回的大量珍贵文物有助于解读张献忠部队的行军路线、征饷方式以及与地方官府的关系,是研究明末清初社会形态、经济状况及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依据,进一步证实了中国历史上明末张献忠农民起义和在川建立大西政权的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历史价值。
 
对于该案,警方和相关专家结合“江口沉银遗址”办案经验建议,建立公安、文物部门联合打击盗掘文物的长效机制,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理。国家有关方面可适时组织各地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文物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对违法出售文物的要清理整顿。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蒋麟 顾爱刚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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