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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识别能力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01-05 09:00:43      

责任编辑: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非法集资形式多样,隐藏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收公众上当受骗,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
 
2.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以订立合同或少量投资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以夸大少量项目的投资规模盈利前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制造虚假声势,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目前的新形式
 
目前非法集资不断向新行业、领域蔓延,形式花样翻新、升级,层出不穷。
 
1.从传统的房地产、农业、林业、商品销售等领域,发展到股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担保、信息咨询、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金融(小贷、典当、保险、银行)等领域,并出现民办医院、私立医院、养老机构、第三方支付、文化艺术品投资等新的风险点。
 
2.打着“深化改革”、“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等旗号,钻新旧政策更迭的空子。
 
3.互联网化严重,广告宣传、资金支付等都网络化,表现为“互联网+非法集资”。
 
4.外籍人员,境外公司或网站作案,作案人员、账户、资金等“多头在外”。
 
5.流传作案、重复作案、家族式、组织化作案特点明显。
 
如何识别和防范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公司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市政府金融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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