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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一居民患狂犬病身亡 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处置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02-12 13:37:28      

责任编辑:


眉山网记者 陈燕利 殷勇 

1月23日,东坡区修文镇35岁孕妇曾某,半年前被自家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未及时到当地疾控中心接种疫苗导致患狂犬病发死亡。事件发生后,东坡区政府已下发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包括重点区域猎杀犬只等多项措施。截至2月10日17时,累计免费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465人次。

被自家宠物狗咬伤 半年后患狂犬病去世

2月11日,元宵节,但东坡区修文镇曾某家中却没有半点节日的喜庆,35岁的孕妇曾某,在几天前因患狂犬病去世。

东坡区修文镇党委书记张启红介绍,今年1月,该镇居民曾某因疑似患狂犬病,被送往眉山市中医院治疗。期间,据曾某讲述,她在2016年7月左右,被自己家养的宠物狗咬伤,部位在右手拇指上,伤口并不大。曾某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有到当地医院注射疫苗。半年后,2017年1月22日,曾某因高烧急诊入住眉山市中医院,1月25日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被诊断为疑似狂犬病,于2月6日死亡。2月7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取样进行狂犬病核酸检测,确定为阳性。

捕杀附近6个村犬只 数百人免费接种疫苗

事件发生后,东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启动应急预案。为保护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下简称《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划定狂犬病疫点,对半径3公里范围内涉及6个村(社区)的所有犬只进行捕杀。筛查与曾某和患犬接触过的人员,及时到当地卫生院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截至2月10日17时,累计免费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465人次。

在当地政府依法对半径3公里区域内犬只组织捕杀时,虽然绝大多数网民和社会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也有一些网民和爱狗人士反映强烈,认为捕杀行为过于冷酷。对此,东坡区修文镇党委书记张启红说,当地是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捕杀。张启红说,除此之外,当地如此重视的原因,还与历史有关。“从2008年到今年,8年多时间,我们镇上已经有3人死于狂犬病,是全区的重点防治区域,所以请大家理解,从人的安全考虑,必须有所行动。”

“狂犬病的潜伏期有长有短,通常为半个月到3个月,个别可长达数年甚至20年之久。狂犬病俗称疯狗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高致死性人畜共患传染病,至今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发病后死亡率为100%,因此预防是关键。”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市民被宠物所伤案例 多因逗弄宠物不当

近年来,市民被犬、猫等宠物所伤案例,除了宠物主动攻击外,在与自家宠物嬉戏过程中动物自卫伤人的也不在少数。“九成以上的抓伤、咬伤都是逗弄宠物不当以及遛狗未加看管引起的。”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天气转暖,犬猫等动物日渐活跃,且较易激惹,攻击性增加。不少主人在和自己宠物亲昵时不慎“中招”,以前还发生过狗主人亲吻宠物犬导致嘴唇与鼻子被咬伤的病例。此外,随着养宠物的人日渐增多,遛狗人数增多,部分主人忽视安全措施,不牵绳等,往往殃及无辜行人。

“宠物注射过疫苗,也要及时去疾控或接种医疗机构处置。”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都可感染狂犬病毒,当被犬、猫等可能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宠物咬伤、抓伤,或者黏液、未愈合的伤口被宠物舔舐时,均视为狂犬病暴露。无论人和宠物注射狂犬病疫苗与否,都应尽快咨询当地疾控或接种医疗机构,视情况进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

有市民问,如果仅是被宠物抓出红印子并没有出血,是否需要注射疫苗?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即便只是被犬、猫、兔等宠物的牙齿或爪子刮出一道红色的印痕,没有出血,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使所养的宠物注射过兽用狂犬病疫苗,人被咬或抓伤后同样要处理伤口,且注射人用狂犬免疫球蛋白,应遵照医嘱按时注射疫苗才比较安全,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疾控或接种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那种“被家养宠物所伤没什么大不了,不用去医院接受伤口处理及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想法是极其危险的,“有些人不注意、不防范,家中的宠物就变成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自身和他人安全。”

如何防范宠物伤人?采访中,多名医生提醒,频繁接触动物者,尤其是15岁以下儿童,因其受伤后常不能及时告知监护人,家长更应提高警惕。“最简单可行的办法是,平时就要给宠物注射疫苗,与宠物保持距离,减少受伤的概率,尽量不抱宠物,人受伤后,第一时间遵照医嘱按时注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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