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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工商:2016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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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14 15: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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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眉山网记者 梁昊 文/图

3月13日,仁寿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县法治广场举行。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副县长徐燕参加活动。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由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仁寿县人民政府主办,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仁寿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协办,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旨在营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促进仁寿经济发展。

活动现场开展了消费维权文艺表演和“3•15”有奖知识问答,结合典型案例,通过音乐快板、歌舞、小品、器乐演奏等文艺形式,向消费者传播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现场还以展板形式展示了眉山市两区四县的消费维权成果。

据悉,2016年,县工商质检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0余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06件。县消委会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消费警示8期,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4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0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

随着网络经济迅速发展,2017年县工商局将强化职责,提升消费维权执行力;强化职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协作,开创社会共治新格局。并与县级各职能部门配合联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促进企业、行业严格自律,搭建网络消费社会共治平台,为仁寿县创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出更加绿色、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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