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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1-03 09:21:07
责任编辑:唐晓征
编者按
日前,我区召开实施生态驱动战略加快提升发展环境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号召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砥砺奋进共同绘就美丽镇海建设新篇章。为深入实施生态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我区出台了《镇海区实施生态驱动提升发展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现将计划要点进行介绍,以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参与、监督这项工作。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区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推进“一区两带三园”建设的决策,实施生态驱动,提升发展环境,为“建设港口强区、打造品质之城”提供环境保障。完善生态功能布局,强化生态红线管理,构建海洋——三类、二类工业——城市生态带——城市功能区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劣V类水和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功能区要求,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率先达到二级标准,五年大气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35%以上。
——基本农田特别是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73%。
——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升。
——2020年前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宜业宜居宜游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天蓝水清。
重点任务
深化五水共治行动,
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创建污水零直排区
澥浦镇、九龙湖镇、庄市街道2017年完成创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骆驼街道及石化区2018年完成创建。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加强城镇排水管理,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老旧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现有管网漏损检测与修复。完成113个居民集聚区、老小区等居住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沿街店铺及“十小”行业区块截污。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实现污水全收集和管网全覆盖。推动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物达到“类Ⅳ类”水质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泥妥善处置。
消除劣V类水
开展截污清源行动,排查各类排口,建立“一口一档”,设置规范标识牌,完成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审核登记。开展治河清水行动,建立问题河道清单,编制“一点一策”劣V类水体治理方案。推进提质消劣工程,按照水质“增Ⅲ减Ⅳ消劣”目标,实施截污、清淤、转型、补水、提质工程。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实施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性建设,恢复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实施“活水工程”,加大精准补水,建立动态调水机制。加强涉水执法,落实“三级网格化”制度,严打涉水违法行为。深化河长护水行动,落实各级河长“管、治、保”治水职责,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2017年底前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
治理工业污水
巩固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重点行业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企业的废水输送明管化,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现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省控重点废水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完成石化区污水管网改造和九龙湖紧固件工业区截污管网建设,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的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完成,加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沿河中小企业排污行为环境执法和集中整治,注重企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严禁渗排直排。实现工业园区(聚集区)污水管网覆盖率100%、企业内部雨污分流率100%。
治理农业污染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开展肥药双控、配方施肥、秸秆利用,建立示范工程。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利用现有沟、塘、渠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完成关停、搬迁改造。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治理城乡生活污水
开展全区污水管线疏通和节点改造,重点企业安装雨水口在线监控。严格规范“三产”污水排放,对老城区和城中村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进行排水体系建设和精细化截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方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全覆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保护近岸海域环境
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保护规划。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取缔非法入海排污口,规范现有涉海排污口,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海总量,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实现外游山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稳中有升。治理港口和码头船舶污染,健全船舶集中停泊区域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垃圾的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提高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船舶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危险品作业和涉污作业现场监管。
加快建设海绵城市
编制镇海区“海绵城市”系统建设方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行绿色基础设施,应用和推广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推进西大河体育公园完善开放工程、十七房农耕园河道绿化工程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强化清洁空气行动,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燃煤大气污染物
完成燃煤火电机组(锅炉)提标改造,所有新建、在建燃煤火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至2017年底,现有燃煤火电(热电)机组及65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65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全区所有钢铁、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达到最新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控制并逐步减少区域燃煤总量。
治理重点行业VOCs
开展石化、化工、涂装、合成革、印刷包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木业、制鞋、化纤、化学品储存和运输业、电子信息等12类重点VOCs排放行业治理。完成VOCs整治项目验收。在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实施“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推进镇海炼化老旧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和镇海港液化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推行化工企业清洁密闭生产工艺,淘汰改造落后设备。建立VOCs监管信息平台,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征收VOCs排污费。
巩固扬尘防治成果
归并整合镇海煤炭市场堆场。以煤炭装卸运输环节和堆场为重点,深化临港工业区块颗粒物污染整治,强化防风抑尘网、智能喷淋人工降雾设施运行管理,实现喷淋全覆盖。开展“道路清爽行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建成区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开展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规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率保持100%,每年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
防治车辆和船舶废气
加强超标车辆执法监管。逐步提高油品质量,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对重型货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加强物流运输业和港口船舶污染控制,逐步推进港口“岸电”改造和使用,港区增设LNG拖轮。自2019年起进入控制区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
控制城乡大气污染
开展汽修、干洗、餐饮行业整治,禁止在政府划定的禁区内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明确镇(街道)是秸杆禁烧的实施主体。因地制宜开展秸杆固化成型燃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等资源化利用,建立秸秆回收网络和考核机制,制定秸秆回收补助政策。落实矿山粉尘长效管理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矿山治理率达100%。
开展清洁土壤行动,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建立土壤环境监管制度
开展土壤污染普查,摸清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立污染土壤档案库和数据库。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色农产品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体系,扩展土壤和危废监测能力。2020年建成覆盖全区基本农田的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防治重金属污染
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涉重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严控重金属环境污染风险,加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等行业防控力度,推广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坚决淘汰涉重行业落后产能,严控新增重金属污染排放。完善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控体系,对涉及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试点开展重点监控企业用地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开展土壤污染环境修复
以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化工废液污染土壤为主,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实施金甬腈纶、阿克苏诺贝尔(过氧化物)、原第二化工厂等地块土壤修复。完善地下水水质监控体系,开展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业、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省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探索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措施,强化主要农作物基地等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污染预防和治理修复。
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系统建设,开展垃圾转运设施技术改造。推进燃煤电厂、表面处理行业等工业固废及污水处理污泥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成石化区500吨/日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推进金属园区转型升级,规范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和焚烧处置设施规范化建设,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启动大地化工环保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三期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造美丽镇海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实施“生态创建”工程,在国家级生态区基础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推进美丽镇海建设。加强生态文明督查考核,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到2020年,生态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全面形成,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水平,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
全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实行分类管控和负面清单,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约束和引导区域开发布局,控制和优化建设开发活动。根据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继续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按分类、分级管控,在红线区域范围内实行“准入清单”管理。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
强化产业空间布局管理
加强工业园区空间管制,推动工业园区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严格石化区准入条件,提高工业企业入园率。继续开展“腾笼换鸟”“低小散”企业整治,对铸造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制度。对石化区外化工企业、敏感行业进行核查,计划用两年时间通过关闭、搬迁等方式予以淘汰;经核查确需保留的企业,督促完成整治提升。
建设森林镇海
强化城市生态林带体系保护和建设,营造高质量的人居森林生态系统,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打造森林镇海。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绿地和核心景观建设,重点实施绿核滨湖公园、绿轴体育公园、宁波盆景园等项目,增加植物园一期功能。推进森林城镇、村庄建设,新建森林城镇2个,美化彩化重点村庄5个。推进九龙湖——澥浦山体保护与林带维护,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突出重点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完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海洋生态屏障
开展滨海生态走廊建设,实施滩涂湿地退养还滩、沿海防护林带建设等沿海生态环境防护治理。加快海岸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区域用海规划、海岸线保护统筹、入海排污口整治、沿海绿色长廊等各项举措。强化海陆统筹、区域联动,提高海洋自然灾害、突发性海洋溢油、赤潮等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海洋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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