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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开征环保税 居民排污和机动车不用缴税

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7-11-29 09:26:09      

责任编辑:唐晓征


  两个标准

  ■ 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9元

  ■ 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两个例外

  ■ 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 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何时开征,该缴多少?哪些人需要缴税?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要不要缴税?

  昨日,市地税局就环保税改革相关热点问题做出解答。记者获悉,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同时不再征收排污费。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同时,今年12月1日起,四川将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征收范围

  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

  成都商报:为什么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其立法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市地税局:环境保护税法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市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市地税局: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法未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今后根据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征税。

  征收金额

  “平均治理成本+系数调整”

  成都商报:具体适用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市地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其中: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

  根据28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四川省适用税额拟定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9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采用国际通用的“平均治理成本+系数调整”的计算方法,测算出了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建议。

  免收情形

  “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

  成都商报:税法规定哪两种情形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市地税局: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哪些税收减免优惠?

  市地税局: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二是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税。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成都商报:为什么不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作为纳税人?

  市地税局:虽然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影响很大,但考虑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进行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为顺利实施费改税,避免增加纳税人负担,所以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未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如何纳税

  当日排放即需缴税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市地税局: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

  市地税局: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

  市地税局: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

  市地税局: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模式加强管理,明确了企业申报主体责任,强化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的配合协作,推动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向市场监管的角色转变。成都商报记者 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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