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8 12:17:22
责任编辑:陈敏
养殖、屠宰、贩运等相关从业人员: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在多省发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省政府已依法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养殖、屠宰、贩运等相关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乡镇、村组干部开展武汉及周边重点区域返乡人群排查;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2.出售、运输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市场上交易的畜禽及产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明。
3.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购销台账和屠宰台账,如实记录养殖情况畜禽来源、流向、数量等内容。
4.加强畜禽养殖圈舍、环境、屠宰场所和运输车辆消毒灭源工作,保持圈舍、环境和运输工具等清洁卫生。
5.不得随意乱扔、乱抛病死畜禽,对正常死亡畜禽必须实施无害化处理,如发现不正常死亡现象,要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6.从事畜禽生产经营的人员要勤换衣、勒洗手,做好配套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个人防护。
新春佳节之际,祝全市养殖、屠宰、贩运等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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