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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游客出行温馨提示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6-04-29 1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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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将至,为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节日,眉山市旅游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市民若计划跟团出游,一定要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或旅行社服务网点报名参团。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许可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愿购物和自费项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  

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低价旅游团。出游前,切不可贪图便宜,要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色及产品的品质、价格,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线路,以便在旅行中享受到满意的服务。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以旅游为幌子的诱导、欺骗购物消费陷阱。  

三、遵守公序良俗,做文明旅游者。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做文明游客。  

四、科学计划,安全出行。自驾游市民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景区客流,设计好出行线路。同时,注意天气变化,出游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行车安全。出游期间,市民应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及提示,看管好个人证件、钱财及贵重物品。参加滑翔、漂流、潜水等高风险项目,市民应问清注意事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防止发生意外。在人流集中地区游玩时,一定要遵守和服从当地政府关于人流疏散的相关规定要求,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或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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