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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6-27 1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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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讯(本网记者)6月27日上午,有网友向眉山网微博爆料,称2016年6月20日下午1时15分许,在东坡区湖滨路农夫菜餐厅外,一辆往东门方向行驶的挂临时牌照的路虎车突然右转靠边,将一名骑车的中年男子陈某拐倒并撞击,致陈某昏厥,并造成陈某身上多处撞伤及擦伤。
网友提供的事故现场图片。
该网友称,该路虎驾驶员与随行用餐人员将陈某所骑的车辆从被撞击现场移至路边,破坏案发现场后径直走入餐厅用餐,留下满身伤痕的陈某在烈日下独自承受痛苦和恐慌。在交警赶到现场后,陈某才在亲属的陪同下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交警分别于6月23日、24日来到医院向陈某了解事故详情,并于6月24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陈某签字。
网友提供的事故现场图片。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陈某未在其上签字。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陈某沿湖滨路南三段由南向北行驶至湖滨路南三段140号外路段时,遇由左前方右转的由文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时摔倒并与之相撞,致陈某受伤、两车受损。两人都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负同等责任。
陈某认为该认定书所述内容与自己所经历及叙述的情况不符,拒绝签字。
网友在微博上纷纷声讨路虎驾驶员。
该网友爆料,陈某是眉山某高中的教师,事发当时正在赶往学校监考,却因事故无法到场监考。该老师在学校口碑不错,因为这次事故,不少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呼吁,请交警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交警二大队表示,事故详情正在作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向网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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