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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围挡设置及管理规定》出台

新闻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更新时间:2016-10-21 0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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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本网记者)为进一步规范围挡的设置,强化围挡的维护管理,保证使用安全,美化市容环境,近日,眉山市出台了《眉山市围挡设置及管理规定》,原《关于规范眉山城区施工现场及待建用地围挡设置和管理的通知》(眉城管执法发〔2014〕7号)同时废止。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带着资料,深入建设工程项目工地现身说“法”,开展眉山市围挡设置及管理新规定的宣传活动。为加强此规定的贯彻执行,城管执法局还将对占道装修、占道堆码、市政园林开挖的当事人进行宣传。
 
那么,新旧规定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呢?除了颜色统一由蓝色改为浅灰色外,风格、成色、布景、审批都有新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在建和待建工地风格的区别:
 
在建项目砖砌式结构可用“粉墙黛瓦”或者“米墙红顶”
 
储备用地、已征待建用地周边应使用空花围挡,以镂空的铁艺栏杆为主
 
在建项目砖砌式结构由之前的“使用红色玻璃瓦压顶,墙面可刷白或使用喷绘装饰”改为“墙面以浅灰色为主,风格可选用传统样式的‘粉墙黛瓦’也可选用现代样式的‘米墙红顶’”;对储备用地、已征待建用地要求周边使用空花围挡,以镂空的铁艺栏杆为主,柱体和基础采用砖砌结构组成,实现透景透绿城市景观形象。
 
临时占道PVC 5成新
 
临时占道使用的PVC围挡除了颜色由蓝为主改成浅灰色为主外,为保障围挡的稳固、整洁、美观对围挡成色也增设规定应在5成新以上。
 
审批更加人性化
 
为解决突发性事件的审批,人性化增设:在突发性的市政管网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先行口头报告、设置围挡、组织修复,但应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围挡使用安全规定 禁止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的施工围挡,围挡设置的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围挡受施工条件限制,占用道路过多、严重影响交通的,应当增设施工临时便道,方便行人、车辆通行。因设置围挡需临时改道、便道的,应当设置指示引导标示;禁止在围挡处搭设生活设施,禁止利用施工围挡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墙体,禁止围挡内水、土、浆及材料或垃圾外漏,禁止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强化围挡的维护管理
 
设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围挡专人维护管理制度,并建立防风、防汛、防雨雪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维护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围挡及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围挡的监管,对应当设置围挡而未设置的,或者设置围挡不符合标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久性围墙布景:绿化!
 
为确保围挡美化市容环境的作用,对永久性围墙的墙内墙外布景做了明确规定:围墙内侧应设置宽度不低于0.8米的绿化带,并密植丛生竹类、分枝点低的树叶稠密型树木等植物围挡。围墙外至用地界限全部设置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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