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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法官主动上门 查案情调解亲情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12-02 08: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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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笑言 眉山网记者 李幸
 
11月28日,市法院家事少审庭法官来到仁寿县清水镇石鼓村村委会,主动对一法定继承纠纷进行调查。这是市法院今年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再次启动主动调查程序。
 
家事审判改革旨在全面提升家事审判水平,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清官断好家务事”。今年4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眉山中院被确认为四川省唯一的改革试点中院,各项工作迅速部署推进。6月1日,市法院和东坡区、洪雅县、青神县法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制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门设立了家事少审合议庭。改革试点的案件主要包括有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继承纠纷案件。
 
“此案的涉案双方是亲姐妹,为了母亲的遗产闹上法庭,一审判决后双双上诉。我们通过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新机制,启动主动调查,希望不仅能公平地解决纠纷,还能让两姐妹的关系得到缓和。”市法院民一庭庭长魏东介绍,化解好这样的案件是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方向,在审判前由法官主导并主动进行调查,正是市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创新举措。以往在普通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由当事双方为自己的主张举证,法院也可根据当事双方的申请进行相关调查。而通过开展主动调查,有利于法官增强对当事人和案情的了解,为和谐化解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我们调查选择的主要人选是包括村支书等在村内有一定声望的人士,以及了解案情的地邻。通过他们,我们了解到两姐妹原来关系相当好,此次闹成这样,有很大的斗气因素,案件有较好的调解基础。”市法院家事少审庭审判长陈晓梅表示,之后会发动参与调查的当事人士参加案件的调解,还考虑将一些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发展为法院的家事审判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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