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政务要闻

眉山市公安局通报2016年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12-16 10:00:48      

责任编辑:


新闻通气会现场。
 
杨超林 眉山网记者 廖文凯 潘杰 文/图
 
12月8日,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整体部署,由市局宣传处和经侦支队在市会议中心组织召开有省级驻眉及市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的“向人民报告”之经侦工作专场新闻通气会。经侦支队通报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尤其是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打击传销犯罪等方面的情况,并通报了2016年以来打击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的两起典型案例。
 
 
破案200余起 挽损近2亿元
 
——市公安局通报2016年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咬定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不放松,组织指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据统计,2016年先后破获一批经济犯罪大要案件,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截至11月底,全市公安机关于年内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8件,立案277起,涉案金额约5.9亿元;破案2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7人,抓获逃犯25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94亿元;移送起诉案件122起,打击处理244人。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我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组织和协调警力,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发现犯罪线索并严厉查处打击。年内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7起,涉及集资参与人员1550人(户),涉案金额1.24亿元,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起,打击处理35人,成功办结移送起诉了省公安厅交办的某保险公司朱某等人集资诈骗案、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非法吸存案,以及在眉山影响较大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存案。通过案件侦办与处置,有力震慑了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防范了金融风险,警示教育了广大群众。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全市公安、税务机关紧密携手,积极深化警税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税务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开犯罪案件线索28起,其中21起立为刑事案件侦查,涉案总金额近9亿元,破案19起,成功侦破了影响较大的“1·18”虚开案、眉山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虚开案。其中“1·18”虚开案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组织指挥下,由眉山牵头主办,河北、江苏、云南、青海等地公安机关协同侦办,打掉了一跨省虚开犯罪团伙,共破获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累计追回涉案税款1483.25万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11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联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地税局联合制定《眉山市公安、税务机关联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并组建市公安局驻税务机关联络室,将于近期挂牌,全面加强警税协作,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打击传销犯罪
 
全市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紧密协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年内共查处传销案件6起,铲除传销窝点21个,其中破获影响较大的网络传销案件3起。11月初,市公安局成功捣毁以彭某为首的网络传销犯罪组织,涉及参与传销人员670余名、金额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彭某等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有效遏制了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势头。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风险研判,提升公安机关对各类经济犯罪的防控能力;二是强化打击主业,重点深入打击非法集资、涉税、传销、银行卡、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提升服务经济建设的护航水平;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提升执法办案的核心战斗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安经侦队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忠在通气会上表示。
 
 
“黑大蒜”:披“免费品尝”外衣
 
2016年8月31日,朱女士来到市公安局报案称,她经人介绍于2015年9月加入一销售“黑大蒜”产品的组织,目前发现该组织涉嫌传销,请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受理案件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于9月2日对相关线索立案侦查。经查,一起披着免费品尝体验外衣的传销案件浮出水面。
 
●“黑大蒜”的高额诱惑
 
2015年8月,东坡区的彭女士经朋友介绍,赴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考察其生产的黑大蒜产品。了解后得知,只要缴纳375元、3750元、7500元、1.5万元,即可成为生物公司会员,会员按等级分为代理和董事。缴纳会费后即可成为代理。代理分为一星代理至四星代理4个级别,可领取与专卖店标价等额的商品和生物公司的部分原始股,并获得一个网络账号和密码,根据该账号可登录生物公司网站,进行提现等操作。发展新会员的奖励模式分为直推奖、对碰奖、见点奖三种。会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即可升级为董事,董事分为一星董事至五星董事、荣誉董事、双荣誉董事、多级荣誉董事8个级别。
 
●免费品尝 四处游说
 
考察期间,受生物公司高额薪酬的诱惑,彭女士当即用其前夫的名字申请了黑大蒜产品四川地区代理,并以自己、前夫、儿子等4人的名字,在生物公司网站注册为会员,每名会员交纳会费1.5万元,共交纳6万元。
 
回到眉山以后,彭女士在东坡区城区开设了体验馆,主要销售生物公司生产的各类“黑大蒜”产品。为获得更多利益,彭女士邀约多人到体验馆免费品尝,并讲解生物公司的会员制度,诱惑他人通过注册生物公司会员后缴纳会费并发展下线返利。
 
为扩大影响,彭女士组织人员在四川眉山、乐山、资阳以及云南昆明等地,多次召开“黑大蒜”产品招商会、推荐会,并安排马某、梅某等人讲解生物公司的发展背景、产品好处、会员制度等。
 
●推出新会员制度牟暴利
 
从2016年6月开始,为逃避打击,彭女士等人对外推出新的会员制度:会员入会费增加到5000元、1万元、2万元三种。发展新会员的奖励模式同样分为直推奖、对碰奖、见点奖三种,奖金总额需扣除10%的个人所得税费、扣除10%作为公益基金用于生物公司的公益捐赠、扣除30%用于生物公司修建大型商场(商场建成后被扣除部分可在该商场消费使用)。
 
同时,新增大额会员奖励制度,即会员缴纳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可成立黄金股份专卖店,得到对应档次的轿车(生物公司负责支付按揭款,会员须努力发展下线,否则公司停止支付按揭款)、“黑大蒜”产品以及广东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原始股奖励。
 
●传销没有“免费”午餐
 
此后,彭女士、周某、顾某、梅某等人,开始在眉山大力推广生物公司新会员制度,大部分会员缴纳会费后并未领取等额“黑大蒜”产品,只为赚取高额薪酬奖励,先注册的会员所获奖励均来自下线会员缴纳的会费,性质极为恶劣,其中周某共获得生物公司提成40余万元。
 
截至2016年9月,以彭女士为首的该网络传销组织在眉山发展会员670余人,涉及金额700余万元。2016年10月至11月,专案组先后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彭女士、梅某、周某、方某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10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月17日,彭女士、周某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8日,彭女士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定返模式”:新套里暗藏玄机
 
2016年10月17日,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向该县公安局移送高某、胡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县公安局受理后,于10月24日立案侦查。26日,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高某、胡某、万某、伍某、黄某抓获。11月20日,该案另一名在逃嫌疑人李某在成都双流机场落网。
 
●“定返”弄出来 加入得积分
 
2015年12月,黄某给李某说,可以弄一个“定返模式”销售产品,发展会员来赚钱。于是,李某就开始联系其他人一起商量策划,发起“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不久,通过某网站技术人员做好系统后,于2016年1月1日启动运行。
 
该系统有个规定:投资者如要加入,需向介绍人缴纳1900元现金。介绍人用1900元中的190元支付到系统绑定的银行账户,加上自己的1710积分或向伍某购买1710积分,就可在“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新注册一个账户,新会员可得到邮寄的法国皮埃尔红酒一瓶,每个工作日会由系统返还76积分,一直返还44个工作日,共计得到3344积分,每个账户最多可购买5单,每单为1900元。
 
同时,推荐一个新会员加入,推荐人将得到推荐奖,推荐奖的比例是系统返还给新加入者的76积分的10%。推荐奖的积分系统会自动扣除70%积分作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可在系统内的商务中心购买产品,这些产品需用消费积分或现金购买。
 
●“皮埃尔”攀上“星品汇”
 
当初,黄某等6人筹备“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时,每人投资了9000元作为启动资金,后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直到2016年5月底,该系统因无力运行而停止。运行过程中,伍某是李某发展的下线会员,伍某的会员账号下有20个会员,这20个会员下面又有450个会员。此外,伍某在仁寿县租了房屋,作为该系统运行、为会员报单以及会员之间兑换积分的办公地点。
 
2016年5月底,“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停止运行,伍某、胡某、高某、万某等人在该系统内仍留存有大量积分。后来,黄某通过他人引荐,与天津“星品汇”的温某联系上。温某承诺可通过优惠购车的方式,帮助原“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的会员解决留存积分,但前提是要加入“星品汇”成为会员,还需缴纳1000元得一会员账号,该账号内有1000元电子币,可在“星品汇”网站上购买等价商品,并可享受3万元现金加3万积分购买价值12万元轿车,剩余部分价格由“星品汇”公司以优惠方式承担,会员发展新会员还有单独奖励。
 
●凭空编新套 套进了自己
 
成为“星品汇”会员后,黄某被任命为“星品汇”西南片区总监,胡某和高某为仁寿县片区负责人,其中胡某负责宣传、讲授“星品汇”薪酬奖励制度,高某负责为新会员注册账号和收取会费,万某则在仁寿县曹家镇开设了一家“星品汇”店铺销售产品。2016年9月至案发,黄某等人共发展会员135名,收取会员费用40.5万元。
 
案发后,仁寿县辖内“法国皮埃尔杜邦管理系统”与“星品汇”的营销行为,被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传销行为。2016年12月2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李某、黄某、伍某,犯罪嫌疑人胡某、高某、万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高收益常常伴随高风险。这些风险极大的经济活动,往往蕴藏着巨大的隐患,广大群众应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同样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打消“一夜暴富”念头,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于打着资本运作、产品营销等各类名义的投资活动,要特别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陷入网络传销深渊,进一步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坚决抵制传销活动。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