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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4-09 10:56:45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 王允浩)为切实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日前,我市出台《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总体要求、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等。


  《方案》指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要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三大基本原则。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任务;2019年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群众可接受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2020年在眉山主城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体系。


  《方案》提出,本次将从市本级和东坡区党政机关,学校、宾馆、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中选择25家有行业代表性的单位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范围进行试点;将在眉山主城区选择三个封闭或开放式管理的住宅小区作为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进行试点。


  《方案》明确,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三个步骤实施。

2018年4月底前为前期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摸清分类覆盖面底数,确定试点单位,落实资金投入;制定分类指导手册,启动分类宣传、教育与培训,动员市民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2018年5—10月为分类推进阶段,主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分类督(劝)导员到位上岗,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试点单位分类容器等设施配备到位;落实新增分类运输车辆,科学开设分类运输专线,加快终端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立法调研。

2018年11—12月总结提升阶段,总结经验,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垃圾分类科学性、适用性,完善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出台《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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