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4-23 11:16:02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 王允浩)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管理服务,营造礼敬人才、厚待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的良好环境,促进更多优秀人才集聚眉山,近日,我市印发《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在眉山创新创业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菁英人才和创新人才。
《办法》对五类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进行了明确。如顶尖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特等奖)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在创新人才分类标准中,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市级杰出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均在其列。
此外,《办法》还要求,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人才类别认定时,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认定,同时取消其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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