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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营造美丽人居环境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11 09:34:17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美丽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


  《意见》提出,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美丽人居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治眉兴眉“135”发展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园容园貌、市容市貌提升为重点,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人居环境为目标,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建设美好眉山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要求,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美丽人居环境要全面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环境承载能力;要加强城镇“五乱”治理,推进城镇品质提升;要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园区环境形象;要加强全民公德教育,培育公民良好素质。


  按照《意见》,2018年全市要力争实现城市道路洁净度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率达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100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乡(镇)和村庄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新(改)建乡(镇)公厕任务119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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