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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市级森林小镇、森林村庄等森林称号示范创建活动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21 15:06:13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吉佳 记者 王允浩)近日,市绿化委员会出台《眉山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人家”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市将正式开展市级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人家等森林称号示范创建活动。
  《办法》明确了市级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人家的创建原则、创建内容、创建指标、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根据《办法》要求,2018至2020年,每年评选一次;2020年后每2年评选一次。

  据了解,《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绿化全川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力求构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市、县级森林小镇,县级森林村庄(社区),县级森林小区,县级森林人家”六级创建体系,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细胞”支撑。

  据悉,首批市级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人家将于6月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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